事情是如此的,我租了一个套二的房屋,签了一年的合同,一次性交了半年的房租,然后押了一个月房租。等合同签完后才了解租给我房屋的人也是转租,并非房东(房东租给他清水房,然后他又配了些浅易的家具家用电器转租给大家)。目前房屋半年住满了,想搬家,但一直联系不上租给大家房屋那人,电话停机换号了,他也不来找大家收房租。就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假如半年房租期满,大家直接搬走,我交的押金该哪个承担,有权利要回吗?他在房东不了解的状况下转租房是违法行为吗?
转租的行为是不是是合法,取决于这个人跟真的的房东当初签订的房子出租合同里边是不是有约定可以转租。有些话就不是违法行为。依据合同的相对性,解除合同或者退还押金,你只能找这个人。